在可以将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的医疗水平也是在不断的增高。但是有一点我们还是无法避免,就是在一些情况之下,我们还是会遇到医疗损害纠纷的情况,那么关于这个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范围是怎么样的呢?
医疗损害纠纷归哪里管辖?
一、咨询荆州医疗律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范围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1)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等情况而未予说明,或者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而未尽到义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由此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2)医疗产品责任纠纷医疗产品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一毒药剂、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或者输人不合格的血液,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的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3)医疗行为侵权责任纠纷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改变了审判实践中长期采取的过错推定的原则。在责任性质上,医疗损害责任是一种替代责任,由医疗机构对其医务人员给患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二、咨询荆州医疗律师医疗损害纠纷归哪里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第24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即管辖法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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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医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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